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印发<北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行动计划(2021-2023年)>的通知》(京就办发〔2020〕14号)和《关于印发<北京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服务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京人社服发〔2021〕30号)等文件精神,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《密云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密云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办法(试行)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。
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:2022年8月11日至8月17日。
意见反馈渠道如下:
1.电子邮箱:mylf419@163.com
2.通讯地址:北京市密云区康宝路15号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服中心(请在信封上注明“意见征集”字样)
3.电话:(010)69050311
4.传真:(010)69050311
5.登录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在“政务公开”频道页下的“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”、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“政民互动”版块下的“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”专栏中提出意见。
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2年8月11日
附件2:《密云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.docx
附件3:《密云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密云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起草说明.doc